污名化與浪漫化:精神疾患的兩種過去

心理師 文章

文字:本院蘇俊濠諮商心理師

精神病患者被污名化,不是今天或昨天的事。古希臘哲學家柏拉圖在《法篇》就說過:「一個人如果瘋了,必須限制他不得在城市自由活動,而他的家人必須盡其可能地照顧他。」可見這種古老的恐懼延續了兩千多年

「家裡有人是精神病患者」往往對照顧的家人們來說,是件可怕又難以啟齒的事。不少上一代的台灣家庭都認為這是「家恥」,而日本的文化亦同樣,直到二十世紀,瘋得比較嚴重的人,必須監禁在家裡。在西方的話,瘋人可能被家人關在地窖或豬舍。

東、西方在面對精神病患者的態度,仍是有重要差別的。不少十七世紀的療養機構,是由基督宗教團體組織的,好安撫社會的傷口。後來十八世紀興起的私人療養院,又提供了注重隱私與豪華精神醫療的服務,給中產以上的家庭申請。

某種程度上,西方的精神療養院之能夠興起,是在混合消費經濟體系中,一次對各方的需求、權利與責任的成功協商。

當代最富盛名的醫學社會史教授羅伊,波特便主張:「是先有療養院的存在,而後為了處理眾多病患,才有精神醫學的發展」換言之,為了治療病患,心身治療的技藝才得以開拓,療養院成為(當時)恢復精神健康的優先選項。

另一方面,精神病人在過去也並不一定被污名化。那些頭髮有雜草、衣衫襤褸的瘋子或傻子,有時候被冠以「唯他獨醒」的美名。希臘思想家把「神聖的瘋狂」與「藝術」作連結,這是對精神病人的一種神秘化、藝術化、浪漫化

文藝復興時期的藝術家有時候被認為就是瘋子,而他們自己也樂於從夢境與幻想等瘋質中,找尋創作的靈感。莎士比亞在《仲夏夜之夢》之中就把「瘋人、戀人、詩人」的想像力作並列,而德萊頓(John Dryden)的詩也說出類似觀點──偉大的智慧與瘋狂,只有一線之隔。

文藝復興以後的人文主義者,尤其鍾愛一種悖說:在一個卑賤的守財、自私、獨裁的世界中,傻子,不論是半瘋、真瘋、還是假瘋,仍是社會裡唯一清醒的人。可見,瘋狂一再披上不同的外衣,體現著多方面的社會複雜意義

那些充滿奇想或創造力的正常人與瘋子或傻子間的分野,並不是命定的。在不同的時空與文化裡,誰瘋狂、誰正常,其實是一體兩面的事。英國作家伯爾特(Robert Burton)便宣稱:「我們都曾瘋狂」。

也許正常與瘋狂,只是一道彼此滲透的光譜,而非截然區分的兩個世界。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不也是我們身為人而能夠彼此關愛的原因?


參考:Porter R. (2002). Madness: A brief history. Oxfo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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