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別自貶與羞辱:16項有毒教育法指標,你中了多少?

心理師 文章

文字:本院蘇俊濠諮商心理師

很多需要求助心理諮商或身心科藥物的人們,往往在小時候,其實飽受著兒童心理學家愛麗斯‧米勒(Alice Miller)所稱的「有毒教育法」(poisonous pedagogy,又譯「黑色教育」)的折磨與傷害。

「有毒教育法」一詞不難理解,就是父母或長輩以「把小孩教好」、「為他好」、「快快長大學乖」為名,而用收回愛、隔離、侮辱、恐嚇等方式實施家庭教養。

除了上述這些行為和語言上的直接傷害,「有毒教育法」也會間接地以未經驗證且錯誤的觀念傳遞下去。以我們自身為例,回想一下華人的教養文化裡,總會發現許多關於「應該怎樣思考、行動、執行,在家中奉為圭臬」的育兒觀念。

這些觀念總是一代一代的傳遞,彷彿是無法被修正的存在,讓許多小孩及他們的父母本身,都深受其害。然後,當小孩子長大,成為年輕爸媽時,卻又輕易地複製出同一套「有毒教育法」,讓人們成為自己小時候所討厭的那種大人。

米勒整理出16項「有毒教育法」,讓我們一起檢視自己家裡被說中多少項吧:
1. 父母應該被尊重,僅因為他們是父母
2. 小孩無需被尊重,僅因為他們是小孩
3. 唯有服從,才使小孩變堅強
4. 唯有責任感,才能培養出愛
5. 柔情有害(不打不成器)
6. 禁止仇恨就能消除仇恨(打不能還手)
7. 高自尊心,一定是壞性格
8. 低自尊心,才能利他慷慨
9. 不必回應小孩的需要,在挫折下才會成長
10. 嚴格與冷酷的教養,是讓他們準備迎接世界的真相
11. 虛偽的感恩,總比真誠的負義要好(假好人比真小人好)
12. 你做的說的,總比你實際是怎樣的人重要(身教不太重要)
13. 身體是骯髒與令人嘔心的
14. 感受與情緒強烈是不該的
15. 父母(把小孩生下來)不是來受氣的
16. 父母總是免於罪的,父母總是對的

從這些我們一定聽過的觀念中可見,其實每一項都可以跟另一項衝突,把當中的一些組合起來思考,會發現「有毒教育法」內含一套奇怪的邏輯,舉例來說:
(1)因為世界是殘酷的,所以父母便不必善待小孩,不斷的挫折其實是小孩的提前成長作業;
(2)父母可以用髒話,罵講髒話的小孩;
(3)父母在小孩面前可以裝好人,但實際人品其實很壞。總之,父母是對的,小孩無權去抱怨與責怪,且最好收斂自己的情緒,討厭身體的感受。
──如此,人們就以「有毒教育法」培養出所謂的「好小孩、乖小孩」。

除了荒謬與無理,這些幾乎不分東、西方的「有毒教育法」觀點真正的遺害,實在是重重地壓抑了個人的自發性(Spontaneity),讓人們總是受失去愛、自貶、恥辱的焦慮困擾。

讓我們杜絕「有毒教育法」,為自己、上一輩、下一代都創造更加身心健康的環境。

參考:Miller, A. (1983). For your own good. Farrar, Straus, Giroux.

不自知的心理創傷,造就著下一代的創傷

心理師 文章

文字:本院 蘇俊濠 諮商心理師

不論你是父母還是孩子,或是某個家庭的鄰居,在日常生活裡應該總會遇過一種「父母失手,以打罵、甚至虐待方式,對待自己平時很疼很愛的小孩」。我們不禁好奇「應該是好人」的自己或鄰居,怎麼會變成這樣?!

其實很多時候,並不是父母本身性格或脾性十分壞,他們的確是別人眼中的好先生好爸爸、好太太好媽媽。但問題是,在跟小孩相處的教養事宜上,父母有時候缺乏「情緒設限/線」!面對小孩的吵鬧與要求,這些父母一開始總是不斷退讓與忍受、盡力去滿足,然後某一個時刻,他們卻發現受不了,被一種內爆的情緒帶走:發生怒罵或家暴。

因此,按兒童心理學家愛麗斯‧米勒(Alice Miller)的說法,不會「情緒設限/線」的父母,其實也在虐待自己,沒有學到在教養事宜上作情緒上的自我保護,才會讓「忍受→失手打小孩→內疚→自責→承諾要對小孩好→缺乏情緒設限→忍受→第二次失手……」之類的家庭情緒事件循環上演。

同時,愛麗斯‧米勒認為這些父母往往有著自己的童年創傷,但他們卻堅持自己的童年過得十分美好。這是甚麼意思?人們如果認同了父母的管教方式(如打罵教育),或出於壓抑不快童年(如常常被情緒不穩的父母傷害)的動機,都可能會採用「理想化」防衛,讓自己主觀地相信童年沒有甚麼傷害,甚至過得很幸福。

由此心理學的角度出發,可見許多父母偶爾的失常、情緒的暴怒,其實源於童年或潛意識裡未處理的創傷。這個傷口一旦在教養小孩的過程中被誤觸,就可能重演家庭悲劇。因此,愛麗斯‧米勒認為世界上:「沒有大人是純粹的野蠻和殘忍,也沒有父母能被陳腔濫調地分為『好父母/壞父母』之別,有的是人們不自知的創傷,造就著下一代的創傷」。

其中一種創傷,是父母總是被青少年孩子的情緒和相關表達的行為(如憤怒、生氣、叛逆、相愛、性慾、熱忱、喜悅、魅惑、悲傷、痛楚……),嚇了一跳;換言之,父母在自己青少年的時候,情緒和感受是十分壓抑的。所以,那些帶著創傷的父母,都恐懼孩子的青春期到來,彷彿小時候給過的教育和防範措施都直接宣布失效,父母不知道如何面對孩子時,就只好用打罵的,或偶爾的情緒爆發來應付。

青少年總是想要為內在的情緒感受找到完全的表達,但這又反過來嚇壞了父母與社會。有時候一些行為會讓自己置入險境,比如犯罪,或因為情緒失控(帶創傷的父母無力應對下的結果),便被視為有情緒疾患而去精神科。

因此,讓父母注意到自己青少年的時候有多麼壓抑,或去發現身心不自知的創傷,並去療癒它,心理學上是十分重要的!

當父母自己有情緒或性格上的創傷,他們往往無法與青少年子女建立好的關係,甚至造就下一代的創傷,這就是為何青少年會開始吸食毒品的原因之一──在某種意義上,使用毒品是青少年消弭內在真實的感受,好適應家庭與社會要求的方法。毒品是青少年自我懲罰的方式,讓情緒生命變得空虛與空洞,不再知曉內心真實的感受,即透過毀滅「真我」的種種感受,讓自己以殘缺的方式適應家庭和社會。

為了自己,為了下一代,童年創傷的修復和學習有效的親子相處理念與技巧,都是值得我們用心關注的人生議題。

參考:Miller, A. (1983). For your own good. Farrar, Straus, Girou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