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本院 林佳霈醫師 & 蘇俊濠諮商心理師 合修
根據世界衛生組織的資料顯示,約有四分之一人可能在一生中曾患上憂鬱、焦慮、失智等的精神疾病。面對精神疾病,今天的社會雖已多了認識,但認識之中也不乏迷思。比如有人以為所有精神疾病都會家族遺傳,或是認定罹病後一輩子都不可能康復,還有把所有精神疾患都視作暴力傾向。
事實上,不同的精神疾病有不同的遺傳機率。一般來說,精神官能症(neurosis)如焦慮症,以後天為主;憂鬱症的遺傳機率較低;雙相情緒障礙症(躁鬱症)及思覺失調症的遺傳機率較高。但即使父母都得病,孩子罹病的機率其實也不到50%。而父母教養方法、情緒反應、個人體質、後天的環境壓力、虐待與心理創傷等,都以不同比例方式導致精神疾病發生 。
無可否認,有部份精神病患在受到刺激時可能會產生暴力傾向,但這被媒體過度渲染;事實上,暴力行為只發生在極少數病人身上,如發生妄想症狀時以為別人要害自己,這類病人才會作出自衛性反擊。
恐懼源於未知,讓我們進一步認識精神相關疾病:從「精神官能症」到「精神病」,醫學上像是一個光譜 ,前者是指非重大的精神疾病,如常見的焦慮症、輕鬱症、強迫症、畏懼症、恐慌等,患者一般會自覺有精神問題(具病識感);後者是指相對重大的精神疾病,如憂鬱症、妄想症、思覺失調症、雙相情緒障礙症(躁鬱症)之類。
「精神官能症←→精神病」的光譜上,兩端都是由多病因造成的慢性疾病。包括遠因 :(1) 生物、遺傳、神經病變,(2) 成長、教養、環境、虐待、心理創傷;以及近因 :(3) 生活壓力、疾病、酒精毒品,(4) 人際環境壓力、適應、重大生活事變。
面對複雜的病因,家屬可先學會分辨「是否為發病前兆」。人們總是害怕精神疾病患者有情緒,但合理的、有原因的情緒發洩,其實都是屬於正常的表達,除非有明顯食慾改變、日夜顛倒或暴躁易怒、持續三天至一週,便可能是發病前兆。同樣地,心情興奮不一定是正常表現,如果病人興奮時間太長,或是突然在幾天內激動無眠,這興奮的程度可能是躁症發作或其他症狀惡化的徵兆。
在精神疾病患者的康復路上,他們需要「家庭、醫院、社區」的三重幫忙。
家屬在平日的相處與照護上,應避免與病人衝突、或以言語刺激其情緒,而可以試著營造「願意傾聽」的安全氛圍,讓病人把情緒、想法、感受都仔細說出。也就是在跟精神病人溝通時,要謹記「同理、傾聽、不要帶有批判性」三原則 。
評估過家人需要怎樣的協助後,請到衛生局或相關醫院尋求協助。按病人作息與需要,定期回診、開立藥物與規律服藥、與醫療團隊建立互信。如果家屬無法帶病人到相關機構就醫,也可以先由家屬至當地衛生所與公衛護理師討論家裡的狀況,是否符合居家評估及相關居家治療,再由公衛護理師協助安排後續醫療協助。
直到病人相對穩定,能到門診看診,家屬亦可協助醫師了解病人的近況,如言談、思考、行為方面的表現。任何與過去明顯不同的地方都應提出來,這些觀察往往有助於醫師判斷病情。常見的情況是,一些病人在看診時傾向掩飾病情,看過幾次門診後就不願規範服藥。這時候,家屬可跟主治醫師討論有沒有替代方案,如使用長效針劑、滴劑類藥品、或調整服藥的時間 。
由於藥物發揮效用需時,而副作用往往先於效果出現,再而減緩,所以我們不建議病人任意更換醫院或醫師。相反,家屬請相信醫院的專業,把觀察到藥物的副作用問題帶回來門診討論,這樣才能適時調整劑量、替換藥物,達到醫病雙方的合作與互信關係。且在病情穩定後,讓病人逐步回歸社區,從工作中得到成就感與恢復自尊。
當然,若是跟病人在溝通或規勸上遇到危險,請先保護自己與家人的安全,再到所在地之衛生所請求協助,或打電話請警消人員協助緊急送醫。護送就醫時,家屬記得替病人準備身份證、健保卡等用品。
最後要謹記,精神疾病並非卡到陰,它比較像慢性病,所以規律的藥物治療、壓力控制、心理諮商等,可以一步步協助患者恢復社會功能 。當家人或親友患上精神疾病時,我們要允許自己一時之間的否認與抗拒,也要反駁社會對疾病的汙名化和指責。
把精神疾病視為一種慢性病,盡早就醫,讓專業的醫療團隊協助彼此,才能早日康復。各種研究與臨床工作都指出,「早期診斷與治療」對病人十分重要。及早用藥,腦細胞較不易被破壞,認知功能也不會快速下降,發病後的住院率也會因及早治療而大幅下降。
參考:新北市政府衛生局出版之《精神照護66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