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識強迫症(下):治療方法、四步驟、八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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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本院 湯華盛前院長 資料 & 蘇俊濠諮商心理師 編改

目前針對強迫症的藥物治療,是以抗憂鬱劑(SSRI)為主,合併抗焦慮劑或抗精神病藥物,症狀的改善率可達50%-60%,但大部分停藥 4-8 週後將會復發。

而針對強迫症的心理治療,則是以認知行為治療(CBT)為主,症狀的改善率 70%-80%,治療效果約維持 2-3 年。認知行為治療當中的「暴露-不反應法」是最常使用的方法,是故意讓患者暴露在強迫症的擔心與焦慮情境當中,而不得去執行強迫行為。進行「暴露-不反應法」的時候,可以由焦慮度最低項目開始,排列順序,並填上治療順序,逐一練習。

從「不念經→忍受焦慮→情人健在」,讓患者認知到「強迫信念」不會發生,發現「強迫行為」是個錯誤調節,藉此重新增加患者腦部正常合理的神經連結。

因此,歸納認知治療的觀點,治療強迫症有兩個要點:
(1) 先找出不合理的假設與想法:強迫症患者常有不合理的自動化思考,治療師要讓患者充分瞭解到這些不合理思考的「常見類型」,以及他有哪一些符合的類型。
(2) 再去辯駁不合理的自動思考:通過不同的治療手段,如「暴露-不反應法」或「思考中斷法」,患者認清自動化思考的「不合理性」,並逐步以合理的、正常的思考取代。

我們也可以把上述兩個要點,重新表述為治療的四個步驟:
(1) 再標記:這是強迫症狀,但不是我。
(2) 再歸因:這是我腦部的缺損。
(3) 轉移注意:不做強迫行為,改做其他活動。
(4) 再評價:在認知上減低強迫行為的重要。

而根據宏濟醫院前院長湯華盛醫師的主張,不論是用藥物治療、心理治療、還是每天與疾病的對抗裡,他認為治療強迫症有「八原則」
(1) 學習放下,不要放棄
(2) 背水一戰,絕處逢生
(3) 與病共存,絕不共舞
(4) 要有行動力
(5) 要工作或活動
(6) 不跟別人比較
(7) 有捨才有得
(8) 將成功的經驗記錄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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